山东省党校系统业余教育2008年继续招生的通知
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》和中共中央〔2000〕10号、山东省委〔1993〕17号、〔2000〕20号文件精神,在切实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,为充分发挥山东党校干部教育的功能,提高我省干部队伍的素质,培养更多、更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,山东省党校系统2008年继续招生。
一、开设班次、专业和学制
省委党校干部业余专科班开设经济管理专业;学制三年。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本科班开设经济管理专业;学制两年半。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开设经济管理和法律两个专业,在报请局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另行安排,初步定在3月中旬开始报名。
二、招生对象和条件
招收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、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。
报考专科班必须具有高中和中专毕业证书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能长期坚持学习。
报考本科班,必须具有党和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思想政治觉悟高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能长期坚持学习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联系人
第一阶段:从
油田党校: 联系人:郑东、杨洁、熊建军 电话: 8550379 8796646 13905468228
钻井技术公司党校: 联系人:郭华 电话:13954649407
四、报名手续
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各一份复印件、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、二寸4张到所在报名点报名,经审核合格后交报名费和资料费,领取报名表格,填涂报名信息卡。也可提前登录到http://xy.sddx.gov.cn网站下载报名表格,用B5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后,持有关材料直接到报名点报名。
五、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
大专班:考试科目:政治、语文、历史地理、数学
第一阶段:考试时间:
下午2:00——4:00 历史地理
下午2:00——4:00 政治
第二阶段:考试时间:
本科班:考试科目: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、语文、专业课(经济管理基础知识)
第一阶段:考试时间:
下午2:00——4:00 专业课
第二阶段:考试时间:
六、学历待遇
按照中共中央中发〔2000〕10号文件和中共山东省委鲁发〔2000〕20号文件关于“学员学完规定课程,经考试、考核成绩合格者,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,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”的精神,参加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各班次学习的学员,学完规定课程,经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,颁发省委党校的专科、本科毕业证书,取得党校学历,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。
胜利石油管理局高培党校函授部
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